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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1 来源:

为做好2023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3号)和《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方案》,结合2023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坚持科学有效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研究潜质等情况的重点考核,确保复试质量和录取生源质量。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4月9日

2.复试方式

(1)采取线下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所有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笔试和面试。我院将采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邀请考生加入复试群(复试群名: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群,群号:72463977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由自己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2)实行差额复试。按拟招生人数的150%确定复试名额,复试分数线见表1。

表1.2023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方向

拟招生人数

复试分数线

学科教学(语文)

40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357

51

77

上述复试名额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3)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备查。

(4)复试缴费:缴纳复试费120元/次,考生通过转账至我校财务处专用收费账户的方式进行缴费,并携带缴费证明参加复试。一志愿复试考生缴费时间为46日前,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方式见附件。

三、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并达到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且取得我院复试资格。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8:30-9:30,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2号楼319教室。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7)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3.考生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191/1946.htm。

4.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综合考评资料。主要包括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本(专)科毕业论文、考生自述、研习计划、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该资料可供面试专家参考。

四、复试内容

1.笔试考核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3.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加试科目考试大纲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五、复试安排与要求

1.复试科目、时间、地点安排见表2。

表2.2023年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科目

时间

地点

参考考生

笔试

学校教育理论与实践

4月8日10:00-11:30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2号楼319、320教室

全体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中国古代文学

4月8日13:00-14:30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2号楼319教室

跨专业考生

中国现代文学

4月8日14:40-16:10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2号楼319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

中国当代文学

4月8日16:20-17:50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2号楼319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

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

4月8日

14:00-18:00,19:00-21:40

4月9日8:00-12:20,14:00-18:00,19:00-21:30

衡阳师范学院西校区学奎楼303室

全体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2.面试说明

(1)面试流程:英语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考核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专家给出综合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提问可以是专业综合性问题、开放性问题、专业问题或其他相关问题。

(2)时间分配:每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20分钟。在考核过程中,复试考生需简要介绍自己,注意听清考核提问,认真思考,依次作答。

(3)评分方式:由复试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现场评分并签字。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

4.考生准备

(1)身份证、准考证、缴费证明、必要文具等。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纪律要求

(1)考生独立完成考核过程。为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复试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核过程。笔试时不得携带资料,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面试时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情,不得查阅资料,不得向已考完的学生询问打听,不得直接或间接求助外在指导和提示等。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合格。

(2)考生和复试专家必须维护考核秩序。复试专家不得有侮辱、取笑和故意刁难考生等行为。复试考生不得有辱骂复试专家、故意制造事端拖延复试进程等行为。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3.复试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 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4.其它不予录取的情况参照《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方案》。

5.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七、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和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等。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2.成立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专家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纪委监察处备案。

3.加强复试结果保密及公开工作

复试考核前,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复试问题及其参考答案,不得提前泄露复试考生成绩,违者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建立学院复试考生申诉机制

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我院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0734-8484931。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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