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及时间表
① 指导老师的选择与确定
在大三第二学期5月份完成。5月份中旬,学院组织拟毕业学生,自行选择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填写并上交发放的《毕业论文导师选择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
各专业的专职授课教师,必须承担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担毕业论文工作任务。专业师资缺乏的,可从自愿承担的兼职授课教师中选拔。每名导师原则上最多指导本专业的8名学生。
② 选题
在大三第二学期6月份完成。6月初,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见面,要求学生从各专业参考选题(由教研室主任统一汇总发布)中选择一个,导师应明确该选题是否通过,如通过,则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向学生布置论文任务和工作进度,开列参考文献清单(15篇以上)。
选题工作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向教学秘书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是学生填写、导师签上姓名和日期的《衡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二是《文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
③ 参考文献的搜集整理
学生根据导师开列的文献清单,根据毕业论文的需要,完成文献出处整理、观点摘要、数据摘抄等工作,文献摘记的电子版要发导师检查。
每位导师都要为学生开列文献清单,并亲自指导学生在学校图书馆的中国知网数据库中,查询、选择、下载电子文献。指导现场要有图片印证,图片电子版由教研室汇总、精选数张发教学秘书。
④ 开题
在大三第二学期6月份完成。6月20日左右,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学生开题。
开题完毕,教研室主任要向教学秘书上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开题安排表、开题记录本、开题现场图片、《衡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⑤ 撰写论文
在大四第一学期12月份完成。要求学生结合专业实习和教育实习,最迟在当年12月月底前,提交毕业论文初稿的电子版给指导教师。
⑥ 第一次答辩
在大四第二学期4月份完成。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学生进行。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参加第一次答辩。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的,需学生提交请假条,并依次交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
答辩完毕,教研室主任应向教学秘书提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答辩安排表、答辩记录本、答辩现场图片、《衡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表》。
⑦ 论文中期检查
在第一次答辩完成之后一周内进行。院级教学督导,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本院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
检查结束后,教学秘书汇总如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中检报告、毕业论文参考选题汇总表、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论文成绩汇总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导师指导学生的代表性图片、开题现场的代表性图片、答辩现场的代表性图片。
⑧ 第二次答辩
在第一次答辩完成之后1-2周内进行。答辩对象主要是第一次答辩未参加者和未通过者。由各教研室主任统一组织安排。答辩完毕后,教研室主任向教学秘书提交学生的论文题目和答辩成绩。
⑨ 论文格式和质量审核
在大四第二学期的5月20日左右进行。学院要求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上交毕业论文纸质版,组织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集中审核学生论文的格式和质量。审核结果直接在学生论文纸质稿红笔标注,然后直接返送学生修改。最终修改版须经导师认可、同意,才能打印装订。
⑩ 论文装订
在大四第二学期的5月30日左右完成。要求学生统一按规定格式和顺序胶装成册。装订好论文,以班为单位,统一送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据此将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发相应指导教师。学生论文未按期完成的,教学秘书不得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⑪ 完成论文的评语、签字等扫尾工作
在大四第二学期的6月20日左右完成。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指导教师,集中完成上述工作。完成后的定稿,由教研室主任统一送教学秘书存档、备检。
2. 毕业论文工作经费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规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经费,按每生1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40元直接造表发放给学生用作打印费用,40元发各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统一支配,用于毕业论文系列工作的费用,20元由学院统筹使用,用于毕业论文中检、扫尾等工作。
学院指定教学秘书向学校账务处打报告,将经费借出来,再由教学秘书将各类使用票据,到账务处报帐以冲抵借款。此项工作经费的开支情况,年末在全院教师大会上公开。
3. 毕业论文工作奖惩规定
①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评比,根据《中文系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推评办法》执行。
②如果上一年度某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的过程中,出现下述现象,将酌情减少其下一年度指导学生的数量。现象一:各项工作进展缓慢,相关材料拖而不交,直接影响教研室和学院论文整体工作进度;现象二:学生举报导师指导不负责任,影响学生双证如期发放。
附件:毕业论文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