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50103
(执笔人:郑茹娟 审核人:杨旭明 审定人:任美衡)
一、专业定位
以汉语国际教育知识传授为基础,以学生跨文化交际素养培育为重点,以学生汉语国际传播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对外汉语传播为主要服务面向,培养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汉语和英语基础知识,具备中国语言文学、中国文化、跨文化交际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具有健全人格、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能在国内外教学机构、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中外文化交流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国际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和中外交际礼仪的基本训练,拥有良好的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能力,掌握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学生毕业5年后应达到如下目标:
1.遵守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具有依法依规执教的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推广汉语、传播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热爱对外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推广汉语、传播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掌握较为系统的,包括语言学和文学在内的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掌握汉语国际教学的理论与方法;熟悉第二语言习得的相关理论,系统掌握第二语言教学的基本原则;具有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鼓励学生获得汉语国际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5.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和表达能力,能讲标准的普通话,规范地使用汉字,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较全面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并具有第二外语的能力。
6.了解我国对外交往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具备中外文学和文化的基本知识;掌握相关中华才艺,具有多元文化意识、国际化视野及跨文化交际能力。
7.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社会调查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的能力;能初步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的发展动态;具备科学的思维方式及较强的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
8.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自我调适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汉语国际教育概论、语言教学法、汉语写作、第二语言习得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文化概论、跨文化交际
六、学位课程
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汉语国际教育概论、语言教学法、汉语写作、第二语言习得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文化概论、外国文化概论、跨文化交际、教育心理学
七、学制及授予学位
1.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2.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八、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要求
1.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67学分方可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6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0学分,专业课程38学分,教师教育课程51学分,素质拓展课程12学分。
2.修满规定学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衡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者,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九、总周数分配表
学期 项目及周数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合计 |
第一 学期 |
第二 学期 |
第三 学期 |
第四 学期 |
第五 学期 |
第六 学期 |
第七 学期 |
第八 学期 |
报到、入学教育及 军训 |
2 |
|
|
|
|
|
|
|
2 |
课堂教学 |
16 |
17 |
17 |
17 |
16 |
17 |
|
2 |
102 |
专业实践 |
|
|
|
|
1 |
|
18 |
|
19 |
毕业论文(设计) |
|
|
|
|
|
|
|
10 |
10 |
机动周(含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等) |
|
1 |
1 |
1 |
1 |
1 |
2 |
2 |
9 |
最大周学时 |
28 |
28 |
28 |
28 |
26 |
26 |
|
4 |
|
复习、考试 |
1 |
2 |
2 |
2 |
2 |
2 |
|
1 |
12 |
小计 |
19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5 |
154 |
备注:第8学期开设1-2门面向职业及专业发展方面的选修课程,毕业论文可与课堂教学同时进行。
十、各类课程结构比例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程 属性 |
学时分配 |
学时比例(%) |
学分分配 |
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修 |
778 |
35.07% |
42 |
25.15% |
选修 |
64 |
2.88% |
4 |
2.39%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348 |
15.69% |
20 |
11.98% |
专业 课程 |
专业核心课程 |
必修 |
508 |
22.90% |
28 |
16.76% |
专业方向课程 |
选修 |
64 |
2.88% |
4 |
2.39% |
专业拓展课程 |
选修 |
96 |
4.32% |
6 |
3.59% |
教师教育课程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修 |
328 |
14.79% |
17 |
10.18% |
选修 |
32 |
1.44% |
2 |
1.19% |
集中性实践教学 |
必修 |
|
|
32 |
19.16% |
素质拓展课程 |
跨学科选修课程 |
选修 |
|
|
4 |
2.39% |
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 |
选修 |
|
|
8 |
4.79% |
合计 |
2218 |
100% |
167 |
100% |
必修与选修比例分配 |
|
必修占 83.23 % 选修占 16.77 % |
理论与实践比例分配 |
|
理论占 69.95% 实践占 30.05 % |
1.理论教学学时计算方法:讲授+课内实践。
2.表中比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