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9、2010、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专业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2.现仍在青白江区服务的西部志愿者、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以下(
1981年
1月
1日
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
1976年
1月
1日
后出生);
4.本区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以内。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10日—2011年3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报名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
2011年
4月
2日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分证明(内容包括为志愿者、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一份,待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笔试前交给青白江区人社局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
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未达上述开考比例的职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
2011年
4月
11日
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
2011年
4月
27日
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进入集中面试和考核。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考生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聘用。
(三)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后待遇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安排在本区相关事业岗位工作,并享受本区事业人员待遇。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咨询电话:83666750、83610088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