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广州市的中心城区,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广州各区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等称号。近年,海珠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致力打造优秀的教育人才队伍,涌现出多名全国、省、市级名教师,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全面形成。为适应海珠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75名。
一、招聘的岗位
中学教职员20名(教师18名、职员2名),小学教师47名,少年宫教师2名,教育发展中心职员1名,启能学校教师5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含无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聘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应届生须在2011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4)应聘教师职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就读于广东省教育厅选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3所高校并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33所高校名单见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12∶00时至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
3.填报职位说明:每位应聘者限报2个职位。所报职位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职位为主,第二志愿在本公告规定的递补或补录情形出现时使用,如未出现此类情形则第二志愿职位无效。
4.缴费: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纳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5.打印准考证:4月2日(星期六)上午12∶00时起,参加笔试者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公布免笔试人员名单(免笔试人员缴费后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逻辑、语言能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题型为客观题。
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具有的职称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小学高级教师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不能免笔试,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报考非教师职位不能免笔试。受职数限制,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如所应聘单位没有中、高级岗位空缺的,录用后只能按初级或中级职称聘用,享受初级或中级职称的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中、高级职称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笔试时间为4月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4月13日(星期三)后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8(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6(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名单。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3.当某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上述比例时,在第二志愿报考了该职位但未能进入第一志愿面试范围的考生中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3)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1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教师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非教师职位技能测试考查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操作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录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对象为进入第一志愿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而未能被录用者。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补录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根据补录名额,在参加补录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六)关于收费的说明
成功报名者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07994(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校园展示区。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1.2011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xls
2.2011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
3.广东省教育厅选定承担本校非师范专业学生“两学”课程培训的高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