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纪要》(二O一一年第五号)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实际需求,鼎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招聘计划(7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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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政治思想表现好、心理健康素质好、无违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三)学科要求:
高中阶段教师(数学、英语、生物):
1、国家任务全日制师范类一批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数学、生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2、年龄: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和普通话等级证。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信息技术):
1、培养方式系国家任务;
2、年龄: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学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相应专业毕业;
初中音乐、体育教师学历:全日制本科相应专业毕业;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学历:全日制本科信息技术专业毕业。
②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学历: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
小学英语教师学历:全日制师范类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
4、初中、小学教师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教师:
全日制国家任务培养专科学历,幼教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3月26日—3月27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鼎城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7383527区人社局7384915
报考区一中的招聘事宜详见区一中教师招聘方案。
四、考录及相关工作大体安排
1、笔试。3月31日上午9:00—11:30。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所需专业、技能特殊,公开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政府人事部门商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的60%计入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凡资格初审合格的均应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4月3日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试讲。试讲成绩按百分制的40%计入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试讲顺序、内容抽签决定(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4月3日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体检。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同时对公示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拟聘人员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对象有影响招聘的重大问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拒不选择招聘计划学校等原因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学科总成绩依序递补一次,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不在聘用单位工作的区人社部门不办理人事手续,区编制部门不办理编制手续,区财政部门不办理拨款手续。
7、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书》。高中新聘教师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义务教育阶段新聘教师聘期为五年(聘后直接转正定级),幼儿园新聘教师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聘。统一到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有关手续。
五、待遇:工资暂按目前工资政策核定的职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与现在岗在册同类教师相同的福利待遇。
六、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报名费100元。
2、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简章》和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鼎城区教育局 鼎城区人社局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