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的精神,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综合考虑年级与专业分布,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院党政联席会决议,特推荐彭柔鋆、龙圭玉2位同学参评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被推荐人具体情况如下:
彭柔鋆,女,共青团员,202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1班学生,上年度平均成绩:93.850,班级排名第一,上年度综合测评:87.853,班级排名第一。
龙圭玉,女,共青团员,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6班学生,上年度平均成绩:91.619,班级排名第一,上年度综合测评:78.140,班级排名第一。
以上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0月20日—10月24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
受理单位:文学院学工办
受理地点:西校区学奎楼102
文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