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加与本人从事专业有关的教研科研学术会议(简称“学术会议”),是交流学术成果、了解学科等动态、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学科建设及扩大文学院影响的有效途径。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等有关规定,为有效利用有限经费、规范学术会议与会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教学工作量饱满,热心科研教研,积极主动承担文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在课堂教学评估中获B类以上成绩。
二、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需要提前向院里提交《文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个人与会的由该个人完成,团队参加的由团队组织者完成。统一由科研秘书存档),并同时提交拟在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全文,没有论文而提交一个教学年度前已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质量不高的,不予批准。一篇论文一般只派一个代表参加。
三、为了扩大资助面,每位教师每年原则上只能外出参加一次学术会议。两种情况不受此条限制:有教研科研标志性成果者;出差费用不需要在文学院业务经费中报销者。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数超出经费所能支付范围的情况下,优先办法如下:近年首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者;拟参加的学术会议档次较高者;论文质量更高者;路途较近、费用较少者。
五、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需要事先作好代课或者调课安排,要坚决杜绝因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发生教学事故的现象,要坚决杜绝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六、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需要撰写与会新闻稿(配有与会现场照片),以作资料网页保存。个人参加的由该个人完成,团队参加的由团队集体商量由其中某人完成。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与会新闻稿需要在会议结束返校后三天内交院办主任上传文学院网页。否则一概不予报账。
七、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要达到三大目的:提高自己(学到东西);加强联系(建立人脉);收集资料(会议资料由与会教师保存,与本专业其他教师共享)。
八、本规定自2018年上学期实施。
九、本规定和不尽事宜交由文学院第五届学术分委员会解释或者议决。
附件:《文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等会议交流申请表》
附件:(样式)
文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系(部) |
中文系 |
姓名 |
某某某 |
职称 |
教授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个人与会的话,填写以上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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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与会的话,由组织者将与会者姓名、职称、学历学位填写在以上栏目 |
主办 单位 |
全国高等院校现代汉语教学研究会 |
会议 全称 |
全国高等院校现代汉语教学研究会第十五届学术研讨会 |
会议 级别 |
国家级 |
会议主题 |
现代汉语课程教材、教法及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
会议 地点 |
广西桂林:广西师范大学 |
会议起止时间 |
(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2)日 |
提交论 文名称 |
转型时期地方高师语言学课程知识更新问题若干思考 |
预计会议费用 (单位:元) |
1580.00 |
系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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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副院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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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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